可以去陕西人才公共服务机构托管,也可以去西安市及区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
陕西人才公共服务机构
一、托管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在西安市就业,单位在陕西省工商局注册,性质为私有企业或民营企业;
b.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辞职、辞退离职人员;
c.陕西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单位人员可将其档案存放在代理单位名下。
二、办理材料:
b. (1)与原单位(省级或省级以上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解除关系材料;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c. (1)代理单位介绍信; (2) 本人身份证原件。
西安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从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辞职、辞退和离职人员,或者在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聘用的人员。
二、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辞职、辞退和离职文件原件或与西安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非公有制企业、市级社会组织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西安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档案】可获取西安档案托管、转移指南、查询入口、陕西各市档案托管机构咨询电话。
原文链接:http://xa.bendibao.com/live/2021315/83224.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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